融资租赁合同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2-24 10:15) 点击:237 |
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既借钱,又借物,用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予以补偿;其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即承租人选定的机器、设备、技术等,合同的期限一般 比较长;承租人对于租赁物不享有所有权,其租赁物价值不计入其固定资产,租金可以计入承租人产品成本,还可以享受税务方面的优惠。租赁期满,承租人可以双 方商定的价格购买租赁物,也可以续租或退还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是出租人按承租人要求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2.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涉及两种合同关系三方当事人。除出租方和承租方外,还有购买租赁物买卖合同关系中的出卖人。 3.当事人可以约定租赁期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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