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11-07 15:28) 点击:250 |
哪些情形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要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才能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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