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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志军,男,1976年出生,汉族,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硕士,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具有极强的判断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思维敏捷、遇事冷静,为人诚实守信,敬业务实,敢于伸张正义,仗义执言。


    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国际工程、国际贸易、婚姻家庭,医疗、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刑事辩护等,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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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86212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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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股东成立公司并没有出资,其中一股东全部承担了公司的债务,可以向另一股东追偿吗?
两股东成立公司并没有出资,其中一股东全部承担了公司的债务,可以向另一股东追偿吗?甲和乙各出资100万元共200万注册资本成立公司丙,实际甲与乙并没有出资。甲是法定代表人,乙是监事。乙掌控所有印章,公司成立后并没有运营,甲乙便发生矛盾,两人同意将公司注销,可公告后乙反悔,公司无法注销。乙拿着公司印章私自对外负债,法院将甲的个人到期债权80万元保全。甲担心乙继续在外以公司名义负债,想到法院起诉强制解散公司,然后再向乙追偿。追偿理由是甲乙都没有出资,两人均要按100万元的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现在甲担心公司强制解散后,乙依然不配合办理注销手续,甲究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甲如何能将自己的诉讼成本降为最低呢?
地区:湖北-武汉 分类:公司专项-公司法务 提问时间:2013-08-20 13:57:18
提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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